一、记忆的定义
记忆是过去的经验在头脑中的反映。凡是过去感知过的事物,思考过的问题,体验过的情绪,操作过的动作,都可以以映象的形式储存在大脑中,在一定条件下,这种映象又可以从大脑中提取出来,这个过程就是记忆。
二、记忆的种类
按其内容可分为五类:形象记忆、情景记忆、情绪记忆、语义记忆、动作记忆。
形象记忆:对感知过的事物形象的记忆;
情景记忆:对亲身经历过的,有时间、地点、人物和情节的事件的记忆;
情绪记忆:对自己体验过的情绪和情感的记忆;
语义记忆:又叫语词–逻辑记忆,是用语词概括的各种有组织的知识的记忆;
动作记忆:对身体的运动状态和动作技能的记忆
三、记忆过程
记忆从识记开始;识记是学习和取得知识经验的过程;知识经验在大脑中储存和巩固的过程叫保持;从大脑中提取知识经验的过程叫回忆,又叫再现;识记过的材料不能回忆,但在它重现时却能确认是自己接触过的材料,这个过程叫再认;记忆是个完整的过程:识记、保持、回忆和再认是记忆过程的三个基本环节。
四、遗忘及遗忘规律
对识记过的材料既不能回忆也不能再认的现象叫遗忘;
1885年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对学习记忆进行了大量的实验研究,是对记忆进行实验研究的创始人。通过用无意义音节作记忆材料,提出了著名的遗忘规律,即:遗忘的进程是先快后慢。后人用他的实验数据画出的保持量与间隔时间关系呈负加速型的曲线就是著名的遗忘曲线。